《习近平党建文选》第一卷
2026-09-21 84

三、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这次全会通过的党内监督条例,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的顶层设计,是规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内监督的基本法规,必须抓好贯彻执行,使其成为规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行为的硬约束。

早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同志就提出跳出“历史周期率”(17)的课题,党的八大规定任何党员和党的组织都必须受到自上而下的和自下而上的监督,现在我们不断完善党内监督体系,目的都是形成科学管用的防错纠错机制,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长期以来,党内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抵制监督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监督下级怕丢“选票”,监督同级怕伤“和气”,监督上级怕穿“小鞋”。在不少地方和部门,党内监督被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成了一句口号。党内监督缺位,必然导致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全党要深刻认识到,党内监督是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生命之源,要不断增强向体内病灶开刀的自觉性,使积极开展监督、主动接受监督成为全党的自觉行动。

党内监督是全党的任务,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把责任扛在肩上,做到知责、尽责、负责,敢抓敢管,勇于监督。党内监督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立足于小、立足于早,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进行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分析这些年来查处的典型腐败案件,都有一个量变到质变、小节到大错的过程。如果在刚发现问题时组织就及时拉一把,一些干部也不至于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党组织要多了解党员、干部日常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多注意干部群众的反映,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把党内监督体现在时时处处事事上,敦促党员、干部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全党同志要习惯于在同志间相互提醒和督促中修正错误、共同进步。各级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要把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加强对所辖范围内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要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加强对派驻纪检组工作的领导,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织和派驻纪检组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党的工作部门是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在不同领域的载体和抓手,也要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内监督工作,既加强对本机关本单位的内部监督,又强化对本系统的日常监督。出现问题要及时了解处置,不能都等着党委、纪委去处理。只要我们把上上下下、条条块块都抓起来,就能织密党内监督之网。

党员民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基本方式。党员的民主监督不仅是权利,更是不容推卸的义务,是对党应尽的责任。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监督,督促其正常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在党的会议上,党员要勇于对违反党章党规的行为提出意见,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负责地向党反映党的任何组织和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各级党组织要保障党员知情权和监督权,鼓励和支持党员在党内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的人要依纪严肃处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根本的、第一位的,但如果不同有关国家机关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就不能形成监督合力。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这既是一种胸怀,也是一种自信。要支持人民政协依照章程进行民主监督,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鼓励党外人士讲真话、进诤言。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违规违纪典型问题严肃处理,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要加强舆论监督,通过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剖析,发挥警示作用,为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突出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

“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18)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必须从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做起。这是由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执掌重要权力的特殊地位所决定的,也是由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发挥示范作用的特殊职责所要求的。

我们党历来重视抓好党的高级干部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发挥高级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一九三八年,毛泽东同志指出:“如果我们党有一百个至二百个系统地而不是零碎地、实际地而不是空洞地学会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同志,就会大大地提高我们党的战斗力量”(19。一九八九年,邓小平同志说:“只要有一个好的政治局,特别是有一个好的常委会,只要它是团结的,努力工作的,能够成为榜样的,就是在艰苦创业反对腐败方面成为榜样的,什么乱子出来都挡得住。”(20)江泽民同志也多次强调,中央委员会成员作为党的高级干部,“必须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坚定不移、百折不挠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在关键时刻,贯彻重大决策,更应坚定不移,做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动摇。高级干部都坚持这样做了,党就能始终保持高度的凝聚力和强大的战斗力”。胡锦涛同志也说:“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加强廉洁自律,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真正做到干干净净办事、堂堂正正做人。”(21]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反复强调中央委员会要自觉做坚定理想信念的表率、自觉做认真学习实践的表率、自觉做坚持民主集中制的表率、自觉做弘扬优良作风的表率,强调高级干部要对党忠诚、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守住纪律底线,为全党作出表率。

这些年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存在的种种问题,究其原因,有市场经济大环境的因素,有党的队伍不断发生深刻变化的因素,但一些高级干部发生的问题往往是所在地方和单位各种问题滋生蔓延的主要导因。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了近二百名高级干部,其中不乏省委书记、省长、部长、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特别是有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等曾经位居高职的人,给我们党的形象和威信造成的损害是特别巨大的。无论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还是贯彻准则、条例,都要突出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这就是我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所说的:“大家要清醒认识高级干部岗位对党和国家的特殊重要性,自觉按党提出的标准要求自己、磨练自己、提高自己。职位越高,越要夙兴夜寐工作,越要毫无私心把自己的一切奉献给党和人民,越要按规则正确用权、谨慎用权、干净用权,越要像珍惜生命一样珍惜名节和操守,扎扎实实改造主观世界,诚心诚意接受监督帮助,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党和人民信赖的好干部。”

全会通过的准则、条例都突出了高级干部这个重点,对高级干部提出了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可以说,这是两部党内法规的鲜明特色。下一步,党中央还打算制定一个高级干部贯彻落实准则的实施意见,把一些原则性要求进一步具体化。

高级干部要清醒认识自己岗位的特殊重要性,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模范遵守党章。凡是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党员、干部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同时,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在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各个环节敢抓敢管,做到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能及时发现,发现的问题能及时有效解决。对高级干部,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批评、纠正、处理,切不可一任了之、不管不问,切不可掩盖问题、护短遮丑,切不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在领导干部中,发挥好“一把手”在贯彻落实准则、条例上的示范表率作用,对管理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具有重要意义。要加强对“一把手”教育的针对性、管理的经常性、监督的有效性,促使各级“一把手”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在高级干部中,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组成人员首当其责。我们中央委员会的同志,必须保持理想信念的坚定执着,必须坚决捍卫和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必须坚决听从党中央号令、维护党中央权威,必须加强道德修养、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必须持之以恒反对“四风”(22],必须坚决同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作斗争,必须注重家风建设、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必须诚恳接受各方面监督。我们要从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高度来认识建设好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我们这个层面的党内政治生活、党内监督搞好,以令人信服的表率作用,推动全党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