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二 节 游 击 战 争 的 战 略 进 攻
在 已 将 敌 之 进 攻 打 破 , 敌 之 新 的 进 攻 尚 未 到 来 的 时 候 , 是敌 取 战 略 守 势 我 取 战 略 攻 势 的 时 候 。这 种 时 候 , 我 之 作 战 方 针 , 不 在 于 攻 击 不 可 必 胜 的 、 固 守着 防 御 阵 地 的 敌 人 ; 而 在 于 有 计 划 地 在 一 定 地 区 内 消 灭 和 驱逐 为 游 击 队 力 能 胜 任 的 小 敌 和 汉 奸 武 装 , 扩 大 我 之 占 领 地 区 ,发 动 民 众 的 抗 日 斗 争 , 补 充 并 训 练 部 队 , 组 织 新 的 游 击 队 。 在这 些 任 务 做 得 有 了 些 眉 目 之 后 , 如 果 敌 人 还 在 守 势 之 中 , 就 可以 进 一 步 扩 大 我 之 新 占 领 地 区 , 攻 击 那 些 敌 力 薄 弱 的 城 市 和交 通 线 , 依 其 情 况 而 长 久 地 或 暂 时 地 占 领 之 。 所 有 这 些 , 都 是战 略 进 攻 的 任 务 , 目 的 在 于 乘 着 敌 取 守 势 之 时 , 有 效 地 发 展 自己 的 军 事 的 和 民 众 的 力 量 , 有 效 地 缩 小 敌 人 的 力 量 , 并 准 备 敌人 再 度 向 我 进 攻 时 又 能 有 计 划 地 和 有 力 地 打 破 之 。部 队 的 休 息 和 训 练 是 必 要 的 , 敌 取 守 势 时 是 我 最 好 的 休息 和 训 练 的 时 机 。 不 是 一 事 不 做 专 门 关 起 门 来 休 息 和 训 练 , 而是 在 扩 大 占 领 地 , 消 灭 小 敌 , 发 动 民 众 的 工 作 中 , 争 取 时 间达 到 休 息 和 训 练 的 目 的 。 解 决 给 养 被 服 等 困 难 问 题 , 也 往 往在 这 个 时 候 。大 规 模 地 破 坏 敌 之 交 通 线 , 妨 碍 敌 之 运 输 , 直 接 帮 助 正规 军 的 战 役 作 战 , 也 在 这 个 时 候 。
这 时 , 整 个 的 游 击 根 据 地 、 游 击 区 和 游 击 部 队 , 都 是 兴 高采 烈 的 时 候 , 被 敌 摧 残 的 地 区 也 逐 渐 整 理 , 恢 复 元 气 。 敌 占 地区 内 的 民 众 亦 十 分 高 兴 , 到 处 都 传 播 游 击 队 的 声 威 。 敌 人 及 其走 狗 汉 奸 的 内 部 , 则 一 方 面 发 展 着 恐 慌 情 绪 和 分 化 作 用 , 一 方面 又 增 加 着 对 于 游 击 队 和 根 据 地 的 仇 恨 , 加 紧 地 准 备 着 对 付游 击 战 争 。 因 此 , 游 击 战 争 的 领 导 者 们 不 可 在 自 己 的 战 略 进 攻中 得 意 忘 形 , 轻 视 敌 人 , 忘 记 了 团 结 内 部 、 巩 固 根 据 地 和 巩 固部 队 的 工 作 。 在 这 种 时 候 , 须 善 于 观 看 敌 人 的 风 色 , 看 其 是 否又 有 向 我 进 攻 的 朕 兆 , 以 便 一 遇 进 攻 , 就 能 适 当 地 结 束 我 之 战略 进 攻 , 转 入 战 略 防 御 , 再 从 战 略 防 御 中 粉 碎 敌 人 的 进 攻 。
第 八 章 向 运 动 战 发 展
抗 日 游 击 战 争 战 略 问 题 的 第 五 个 问 题 , 是 向 运 动 战 发 展的 问 题 , 其 必 要 和 可 能 , 也 是 由 于 战 争 的 长 期 性 和 残 酷 性 而 来的 。 如 果 中 国 能 迅 速 地 战 胜 日 寇 , 并 迅 速 地 收 复 失 地 , 没 有 什么 持 久 战 , 也 不 是 什 么 残 酷 的 战 争 , 那 末 , 游 击 战 向 运 动 战 发展 的 必 要 就 不 存 在 。 然 而 情 形 是 相 反 的 , 战 争 是 长 期 而 且 残 酷 , 游 击 战 只 有 向 运 动 战 发 展 才 能 适 应 这 样 的 战 争 。 战 争 既 是 长 期 的 和 残 酷 的 , 就 能 够 使 游 击 队 受 到 必 要 的 锻 炼 , 逐 渐 地 变成 正 规 的 部 队 , 因 而 其 作 战 方 式 也 将 逐 渐 地 正 规 化 , 游 击 战 就变 成 运 动 战 了 。 游 击 战 争 的 领 导 者 们 必 须 明 确 地 认 识 这 种 必要 性 和 可 能 性 , 才 能 坚 持 向 运 动 战 发 展 的 方 针 , 并 有 计 划 地 执行 之 。
现 在 许 多 地 方 的 游 击 战 争 , 例 如 五 台 山 等 处 , 是 由 正 规 军派 出 强 大 的 支 队 去 发 展 的 。 那 里 的 作 战 虽 然 一 般 是 游 击 战 , 但开 始 即 包 含 了 运 动 战 的 成 分 。 随 着 战 争 的 持 久 , 这 种 成 分 将 逐渐 地 增 加 。 这 是 今 天 抗 日 游 击 战 争 的 长 处 , 不 但 使 游 击 战 争 迅速 地 发 展 , 并 且 使 之 迅 速 地 提 高 , 较 之 东 三 省 的 游 击 战 争 , 条件 优 越 得 多 了 。
由 执 行 游 击 战 的 游 击 部 队 化 为 执 行 运 动 战 的 正 规 部 队 ,须 具 备 数 量 扩 大 和 质 量 提 高 两 个 条 件 。 前 者 除 直 接 动 员 人 民加 入 部 队 外 , 可 采 取 集 中 小 部 队 的 办 法 ; 后 者 则 依 靠 战 争 中 的锻 炼 和 提 高 武 器 的 质 量 。集 中 小 部 队 , 一 方 面 , 须 防 止 只 顾 地 方 利 益 因 而 妨 碍 集 中的 地 方 主 义 ; 另 一 方 面 , 也 须 防 止 不 顾 地 方 利 益 的 单 纯 军 事 主义 。地 方 主 义 是 存 在 于 地 方 游 击 队 和 地 方 政 府 中 间 的 , 他 们往 往 只 顾 地 方 的 利 益 , 忘 记 全 局 的 利 益 , 或 贪 图 分 散 活 动 , 不惯 集 团 生 活 。 主 力 游 击 部 队 或 游 击 兵 团 的 领 导 者 们 , 必 须 注 意到 这 种 情 形 , 采 取 逐 渐 地 和 部 分 地 集 中 的 办 法 , 使 地 方 保 有 余力 能 够 继 续 地 发 展 游 击 战 争 ; 采 取 首 先 协 同 行 动 然 后 实 行 合编 以 及 不 破 坏 其 建 制 不 撤 换 其 干 部 的 办 法 , 使 小 集 团 能 够 融合 于 大 集 团 。单 纯 军 事 主 义 和 地 方 主 义 相 反 , 乃 是 主 力 部 队 里 头 的 人们 只 图 扩 充 自 己 不 顾 扶 助 地 方 武 装 的 一 种 错 误 观 点 。 他 们 不知 道 游 击 战 向 运 动 战 发 展 并 非 废 除 游 击 战 , 而 是 在 广 泛 发 展的 游 击 战 之 中 逐 渐 地 形 成 一 个 能 够 执 行 运 动 战 的 主 力 , 环 绕这 个 主 力 的 仍 然 应 有 广 大 的 游 击 部 队 和 游 击 战 争 。 这 种 广 大的 游 击 部 队 , 造 成 这 个 主 力 的 丰 富 的 羽 翼 , 又 是 这 个 主 力 继 续扩 大 的 不 断 的 源 泉 。 所 以 , 主 力 部 队 的 领 导 者 如 果 犯 了 不 顾 地方 民 众 和 地 方 政 府 的 利 益 的 单 纯 军 事 主 义 的 错 误 , 就 必 须 加以 克 服 , 使 主 力 的 扩 大 和 地 方 武 装 的 繁 殖 , 各 得 着 适 宜 的 位置 。提 高 质 量 , 须 在 政 治 、 组 织 、 装 备 、 技 术 、 战 术 、 纪 律 等 各 方面 有 所 改 进 , 逐 渐 地 仿 照 正 规 军 的 规 模 , 减 少 游 击 队 的 作 风 。政 治 上 须 使 指 挥 员 、 战 斗 员 们 认 识 从 游 击 队 到 正 规 军 提 高 一步 的 必 要 性 , 鼓 励 大 家 为 此 而 努 力 , 并 以 政 治 工 作 去 保 障 之 。组 织 上 须 逐 渐 地 具 备 为 一 个 正 规 兵 团 所 必 需 的 军 事 和 政 治 的工 作 机 关 , 军 事 和 政 治 的 工 作 人 员 , 军 事 和 政 治 的 工 作 方 法 以及 供 给 卫 生 等 的 经 常 制 度 。 装 备 方 面 , 须 提 高 武 器 的 质 量 和 种类 , 增 加 必 要 的 通 讯 器 材 。 技 术 和 战 术 方 面 , 从 游 击 部 队 的 技术 和 战 术 提 高 到 作 为 一 个 正 规 兵 团 所 必 需 的 技 术 和 战 术 。 纪律 方 面 , 提 高 到 整 齐 划 一 令 行 禁 止 的 程 度 , 消 灭 自 由 和 散 漫 的现 象 。 所 有 这 些 方 面 的 完 成 , 需 要 一 个 长 的 努 力 过 程 , 不 是 一朝 一 夕 的 工 程 , 然 而 必 须 向 这 个 方 向 发 展 。 只 有 这 样 , 一 个 游击 战 争 根 据 地 上 面 的 主 力 兵 团 才 能 造 成 , 更 有 效 力 地 打 击 敌人 的 运 动 战 方 式 才 能 出 现 。 这 种 目 的 , 在 有 正 规 军 派 遣 支 队 或派 遣 干 部 的 地 方 , 是 能 够 比 较 顺 利 地 达 到 的 。 因 此 , 一 切 正 规军 均 有 扶 助 游 击 队 向 着 正 规 部 队 发 展 的 责 任 。
第 九 章 指 挥 关 系
抗 日 游 击 战 争 战 略 问 题 的 最 后 一 个 问 题 , 是 指 挥 关 系 的问 题 。 这 个 问 题 的 正 确 解 决 , 是 游 击 战 争 顺 利 发 展 的 条 件 之 一 。游 击 战 争 的 指 挥 方 法 , 由 于 游 击 部 队 是 低 级 的 武 装 组 织和 分 散 行 动 的 特 性 , 不 容 许 高 度 的 集 中 主 义 , 如 同 正 规 战 争 的指 挥 方 法 那 样 。 如 果 企 图 拿 正 规 战 争 的 指 挥 方 法 施 之 于 游 击战 争 , 必 然 地 要 束 缚 游 击 战 争 的 高 度 活 泼 性 , 而 使 游 击 战 争 毫无 生 气 。 高 度 的 集 中 指 挥 和 游 击 战 争 的 高 度 活 泼 性 是 正 相 反对 的 东 西 ; 对 于 这 种 高 度 活 泼 的 游 击 战 争 , 施 之 以 高 度 集 中 的指 挥 制 度 , 不 但 不 应 该 , 而 且 不 可 能 。然 而 游 击 战 争 不 是 不 要 任 何 的 集 中 指 挥 就 能 够 顺 利 地 发展 的 。 在 有 广 大 的 正 规 战 争 , 同 时 又 有 广 大 的 游 击 战 争 存 在 的情 况 之 下 , 使 二 者 适 当 地 配 合 行 动 是 必 要 的 , 这 里 就 需 要 对 于正 规 战 争 和 游 击 战 争 配 合 行 动 的 指 挥 , 这 就 是 国 家 参 谋 部 和战 区 司 令 官 关 于 战 略 作 战 的 统 一 指 挥 。 在 一 个 游 击 区 或 游 击根 据 地 里 面 , 那 里 存 在 着 多 数 的 游 击 队 , 其 中 往 往 有 一 个 至 数个 作 为 主 力 的 游 击 兵 团 ( 有 时 还 有 正 规 兵 团 ) 和 许 多 作 为 辅 助力 量 的 大 小 游 击 部 队 , 还 有 不 脱 离 生 产 的 广 大 的 人 民 武 装 , 那里 的 敌 人 也 往 往 成 为 一 个 局 面 , 统 一 地 对 付 游 击 战 争 。 因 此 ,就 在 这 种 游 击 区 或 根 据 地 里 面 , 发 生 了 统 一 指 挥 , 即 集 中 指 挥的 问 题 。
由 此 , 游 击 战 争 的 指 挥 原 则 , 一 方 面 反 对 绝 对 的 集 中 主义 , 同 时 又 反 对 绝 对 的 分 散 主 义 , 应 该 是 战 略 的 集 中 指 挥 和 战役 战 斗 的 分 散 指 挥 。战 略 的 集 中 指 挥 , 包 括 国 家 对 于 整 个 游 击 战 争 的 部 署 , 各个 战 区 里 面 游 击 战 争 和 正 规 战 争 的 配 合 行 动 以 及 每 个 游 击 区或 根 据 地 里 面 对 于 全 区 抗 日 武 装 的 统 一 指 导 。 在 这 些 上 面 的不 协 调 、 不 统 一 、 不 集 中 , 是 有 害 的 , 应 该 尽 可 能 地 求 得 其 协调 、 统 一 和 集 中 。 凡 关 于 一 般 事 项 , 即 战 略 性 质 的 事 项 , 下 级 必须 报 告 上 级 , 并 接 受 上 级 的 指 导 , 以 收 协 同 动 作 之 效 。 然 而 集中 到 此 为 止 , 过 此 限 度 , 干 涉 到 下 级 的 具 体 事 项 , 例 如 战 役 战斗 的 具 体 部 署 等 等 , 同 样 是 有 害 的 。 因 为 这 些 具 体 事 项 , 必 须按 照 随 时 变 化 随 地 不 同 的 具 体 情 况 去 做 , 而 这 些 具 体 情 况 , 是离 得 很 远 的 上 级 机 关 无 从 知 道 的 。 这 就 是 战 役 和 战 斗 的 分 散指 挥 原 则 。 这 个 原 则 也 一 般 地 通 用 于 正 规 战 争 的 作 战 , 特 别 是在 通 讯 工 具 不 完 备 的 情 况 下 。 一 句 话 , 就 是 : 战 略 统 一 下 的 独立 自 主 的 游 击 战 争 。在 游 击 根 据 地 组 成 一 个 军 区 , 其 下 分 为 几 个 军 分 区 , 军 分区 之 下 分 为 几 个 县 , 县 之 下 分 为 几 个 区 的 情 况 , 军 区 司 令 部 、军 分 区 司 令 部 、 县 政 府 、 区 政 府 的 系 统 是 隶 属 关 系 , 武 装 部 队依 其 性 质 分 别 地 隶 属 之 。 它 们 之 间 的 指 挥 关 系 , 根 据 上 述 的 原则 , 一 般 的 方 针 集 中 于 上 级 ; 具 体 的 行 动 按 照 具 体 情 况 实 施之 , 下 级 有 独 立 自 主 之 权 。 上 级 对 下 级 某 些 具 体 行 动 有 意 见 ,可 以 而 且 应 该 作 为 “ 训 令 ” 提 出 , 但 决 不 应 作 为 不 可 改 变 的 “ 命令 ” 。 越 是 地 区 广 大 , 情 况 复 杂 , 上 下 级 距 离 很 远 , 这 种 具 体 行动 就 越 应 加 大 其 独 立 自 主 的 权 限 , 越 应 使 之 多 带 地 方 性 , 多 切合 地 方 情 况 的 要 求 , 以 便 培 养 下 级 和 地 方 人 员 的 独 立 工 作 能力 , 应 付 复 杂 的 环 境 , 发 展 胜 利 的 游 击 战 争 。 如 果 是 一 个 集 中行 动 的 部 队 或 兵 团 , 其 内 部 指 挥 关 系 , 适 用 集 中 指 挥 的 原 则 ,因 为 情 况 是 明 了 的 ; 但 是 如 果 该 部 队 或 该 兵 团 一 旦 分 散 行 动 , 便又 适 用 一 般 集 中 、 具 体 分 散 的 原 则 , 因 为 具 体 的 情 况 无 从 明 了 。应 该 集 中 的 不 集 中 , 在 上 者 叫 做 失 职 , 在 下 者 叫 做 专 擅 ,抗 日 游 击 战 争 的 战 略 问 题 437这 是 在 任 何 上 下 级 关 系 上 特 别 是 在 军 事 关 系 上 所 不 许 可 的 。应 该 分 散 的 不 分 散 , 在 上 者 叫 做 包 办 , 在 下 者 叫 做 无 自 动 性 ,这 也 是 在 任 何 上 下 级 关 系 上 特 别 是 在 游 击 战 争 的 指 挥 关 系 上所 不 许 可 的 。 只 有 上 述 的 原 则 , 才 是 正 确 地 解 决 这 个 问 题 的方 针 。